陪读母亲可以在澳洲投资公司吗?  09/11/2018

S女士是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陪读妈妈,她的孩子今年12岁,刚开始在悉尼读初中。S女士有意要购买或入股一个公司,但是她担心这样会违背她590签证上“NO WORK”的签证限制条件


澳大利亚的移民法规定,监护人签证,即590签证,必须附有限制条款8101,即“不得工作”。这样,每一位陪读妈妈都无一例外地受到这条规定的影响,也给许多陪读妈妈带来生活的困扰。

"帮邻居家照看一下孩子可以吗?"

"帮朋友看管一下商店可以吗?"

"到社区去做义工可以吗?"

"买股票和基金可以吗?"

"买断公司或入股公司做股东可以吗?"

很多的日常行为,都与“工作“这个词沾点边。NO WORK决不是要给陪读妈妈们的日常生活制造麻烦。

那么,移民局的“NO WORK”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是指590签证的持有人,即陪读妈妈们,不可以靠出卖劳务而获取报酬。这条规定的目的,是不让590签证的持有人与澳洲本地人争夺获取报酬的工作机会。自己家的家务事,邻居朋友之间的互助行为,社区的义务劳动和义工,都不是8101条款所限制的“工作“。也可以这么说,只要没有工资报酬,什么”工作“都可以做。

在这里需要把工资与投资回报区分开。简单的看,工资和投资回报都是报酬。但是,工资是靠出卖劳务所获得的确定的报酬,而投资的回报是利用资本和对市场行情的判断所获得的不确定的报酬。可能是获利,也可能是亏损。8101所限制的是靠出卖劳务获取工资的“工作“,8101不限制利用资本承受风险的投资行为。


回到S女士的问题,她可以在澳洲购买公司股权,成为股东,获取股息或承受亏损。这就如同她在澳洲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基金公司的基金,政府的债券等等金融产品一样。只要她没有从公司获取固定的工资,她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这不会让她违背590签证上的8101条款。

顺便说一下,“NO WORK” 的8101条款,不仅仅会出现在590签证上,在很多短期签证上都会出现。不管出现在哪一类签证上,它们的意思都是同样的我们N1移民留学中心会密切关注移民局的政策动向并及时通报给我们的客户及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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